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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种子的流程 种子进口流程

时间:2024-04-19 07:28:20 浏览量:23967

进出口种子的流程 种子进口流程?

种子进口流程?

进出口种子按下列程序办理:(1)进出口单位向审核机关(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递交下列材料:①按规定的格式要求填写的《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审批表》;②进出口品种说明;③办理进口对外制种用种子的,提交对外制种合同或协议书;④办理进出口大田用商品种子,提交种子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进出口权的证明文件。(2)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报审批机关(农业部)审批。(3)农业部审批。审批机关同意后在《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审批表》上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审批专用章”,允许种子进出口。(4)种子进出口单位持有效《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审批表》批件到植物检疫机关办检疫审批手续。《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审批表》的有效期为6个月,《动植物苗种进口免税审批证明》的有效期为3个月。超过有效期限或需要改变进出口种子的品种、数量、进出口国家或地区的,均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进出口种子应具备什么条件?

申请办理进出口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29条规定的条件,并达到如下要求:(1)申请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以上;(2)有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检验室,仪器达到一般种子质量检验机构的标准,有2名以上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3)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和1名以上种子加工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