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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买房,签署购房合同时都需要注意哪些东西

时间:2024-04-20 16:08:58 浏览量:5880

正规的购房合同书

第一次买房,签署购房合同时都需要注意哪些东西?

感谢悟空问答邀请,下面斗牛财经小编开始回答问题。

第一次买房,签合同时需要注意的地方很多,一定要引起大家注意,不然一不小心就会陷入陷阱。

1、定金陷阱

签订合同时,缴纳一定定金是很正常的。但是在购房时,对于定金要格外注意,尤其是注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虽然一字之差,但是带来的结果是不一样的。

2、模糊词语

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开发商往往会使用一些模糊词,老逃避相关责任。遇到这种情况购房者一定要多加注意,以防调入陷阱。

3、房子实际情况

购房合同中,一般都会有房子的面积大小。但是在交房时可能会出现实际大小与合同中不一样的情况,这点也需要引起注意。

4、开发商资质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先确认一下开发商的资质是没有问题的,这关系到自己签定的购房合同是否有效。购房者要注意查看开发商的“五证”和“两书”是否齐全,因为只有开发商完全具备这些证书,才有卖房的资格,这样购房者购买的房屋才算是合法的,相关的权益才能得到保障。

5、空白条款

在合同中,一般会有空白条款或空白页需要大家补充的。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没有需要补充的东西,则要进行删除,不然会造成日后纠纷的源头,需引起大家注意。

上面这些方面就是在购房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除此之外,还有很多细节是各位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的。

好了,今天的回答就到这里,希望能帮到大家。最后,祝大家投资顺利!!

买房时,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绝大多数的人一生中也许只会购买一次房屋,所以对于买房都没有相关的经验,现就在房屋买卖中经常出现、如果不注意会造成损失或带来不必要麻烦的八个事项向大家作一下简单的介绍,仅供参考。

在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时有以下四个事项需要注意:

第一、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书中,对购房者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会约定为购房者按逾期额每日支付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而对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证的违约责任,却约定为开发商按购房者已支付房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由于没有“每日”二个字,开发商无论逾期交房或逾期办理产权权证多久,都只支付购房者已付房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实在是个显失公平的陷井。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在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中加上“每日”二字。

第二、依据法律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如果房屋的面积超过约定面积的3%以上,超过3%以上的部份购房者无需支付房款,如果房屋的面积小于约定面积的3%,小于3%的部份,开发商应双倍退还购房款,而在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中,往往会约定面积以交房时的实际面积为准,这是恶意规避法律,购房者对该类条款一定不能同意。

第三、由于大多数购房采取的都是按揭贷款的方式,而并不是每个人都能顺利的办下贷款,如果不能办下贷款,开发商就会要求购房者承担不能按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所以在购房前一定要到银行咨询是否符合贷款条件,或者直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不能办理贷款,合同无条件自动解除,购房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如果开发商一房二卖,对于不能取得房屋的购房者,根据法律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购房款,如果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绝不能放弃自己的权利,一定要坚持不懈,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至法院,通过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购买私人房屋需要注意的四个事项:

第一、一定要同房屋所有权人签订合同,绝对不能他人代签,那怕是房屋所有人的父母也不行,同时房屋所有权人夫妻必须都签名。只有这样的合同才是有效的,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给付房款时一定要求收款人出具收条,即使在合同中写入了钱款笔下交清的字样,也一定要打收条,否则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第三、在购房时要同房主一起核实水、电、物业、取暖等等费用是否交清,虽然依法上述费用明确是应当由原房主承担,但是如果有拖欠,收费单位是不会向原房主主张的,而是会向新房主催缴,会给新房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第四、买房要及时过户,否则可能出现三种麻烦。

一是长时间不过户,原房主可能出现离开本地、婚变死亡等情况,给过户造成不便;

二是如果原房主有债务纠纷可能出现房屋被查封无法过户的情况;

三是一些地方的房屋登记机关规定房屋过户时要进行资金托管,就是把购房款事先存入登记机关指定的银行,这条规定虽然并不合理,但是你不照办,他就不会给你过户。曾经有过这样一个案例,由于原房主的房屋取得产权证没有过二年,为了少交税,已经交付了购房款后,一直等到了二年期限满才开始办理过户,过户时登记机关要求购房款托管才给过户,而原房主已将购房款他用,新房主虽然愿意出这笔钱托管,但是又担心办理完过户后,原房主不恳退还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