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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银行买的理财说是假的飞单,让找经办人,银行没有责任吗

时间:2024-04-20 19:03:14 浏览量:12012

银行落实监管意见的报告

在银行买的理财说是假的飞单,让找经办人,银行没有责任吗?

这种属于理财陷阱,银行有没有责任要分不同情况,但对客户来说是非常被动的,所以理财一定要稳妥。

前几天,关于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公主坟支行的一篇报道,说的就是理财飞单问题。43名顾客被骗5000万,银行就不承认有关系,经过二审之后,才判定银行承担20%的责任,对客户来说损失太大了。

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飞单理财。所谓飞单,就是指销售人员拿到业务订单后,不交给自己的公司,二是转给别的公司去办理。银行理财飞单,就是说银行客户经理凭借客户对银行的信任,把客户的资金转投到其他理财产品。

比如华夏银行的案例中,2013年至2014年期间,客户经理申某就是在客户到银行理财的时候,通过飞单把客户理财资金转投到“北京蒲黄榆一里”等非银行理财项目,造成逾期不能收回。法院一审判决银行没有责任,二审判决银行承担20%的责任,虽然要求申某承担赔偿责任,但是申某无力偿还,等于80%的资金打水漂了。

因此,对飞单理财来说,关键是看银行在里面起的作用是什么。如果客户经理以银行的名义,在工作期间飞单办理业务,按说银行是有责任的,但是,由于时过境迁,用户举证非常困难。

如果银行客户经理已经非常明确地告知客户,这种理财和银行没有关系,是一种代理理财,客户自己愿意承担与之对应的风险和收益,按说银行是没有责任的。

像您说的这种情况,如果您确实是在银行办理的业务,银行说自己没有责任是不对的。即便银行代理销售,也不应该让您去找客户经理,毕竟客户经理是银行的员工,他办理业务时代表的是银行,其中肯定有违规行为。

如果您当时是私下找客户经理办理的业务,或者您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已经非常清楚这是银行的代理销售的产品,风险和责任都已经充分告知,您也签字进了确认,那就和银行没有关系了。

所以,大家到银行办理理财业务时,一定要进行详细了解,不要认为到银行办理的业务就是安全的,在银行遇到“假理财”并不新鲜,客户经理利用银行的招牌非法集资也不鲜见,投资者必须时刻睁大眼睛。

在银行做信贷,心态比较崩溃,想辞职,我该怎么办?

如果三思而后可行,那就辞职吧。

我做了八年的银行信贷(最初的半年是在出纳柜台),然后离开了银行。

我做的工作有两部分:计划统计和信贷。

我能够理解题主的压力,毕竟,信贷相比其他部门,收贷款的压力、核查的压力,都非常大,而且很多时候也不能按时下班,就算下了班,有时候还要有工作应酬,对于自己的时间是很大的挤占。

特别是半年结算和年终结算的时候,记得当年我都是要整夜工作的,要等数据,填报完报表上报后才能下班,现在由于都是微机联网,应该可以不像以前那样辛苦。

记得以前每年最忙的时候是核销呆账,因为要准备很多的资料,各处跑,有次我抱着一堆资料,从楼上几层,挨个办公室盖章,然后送到省行。

不过即使如此,我倒没觉得崩溃,因为工作同时也是很好的锻炼。

做信贷久了,可能是职业病吧,所以风险意识很强。

由于我们行里的系统是由我管理,所以对微机产生了兴趣,再加上接触了网络,视野打开了,所以后来就离开了银行。不过回想起来,感觉在银行里获得了非常好的职业训练,对后来的发展也很有帮助。至少,银行 IT形成的积累,也是职业生涯中很好的财富。

希望我的经历能够对你有启发,工作总是辛苦的,但我们要善于从中挖掘乐趣,提升技能,当拥有了技能以后,也就可以拥有更大的选择空间,我能够从银行跨界去做IT,也是因为在银行期间就打好了基础。记得当初,为了练习五笔打字,曾经有一个月的时间,反复地进行打字练习,后来有次在省行组织的达标比赛中,我的速度超过了行里的专职打字员。

如果不愿意学习进步,那么,即使离开了信贷岗位,可能也没办法找到更好的工作机会。

加油吧~

对中小企业抽贷、断贷、不敢贷,金融症结该如何破?

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政府工作报告年年提年年都解决不了,今年从上到下最重视,力度最大,作为中小企业的经营者,我认为破解的关键在于:1、进一步明确信贷标准,放宽信用放贷额度;2、政府明确为没有质押物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条件;3、不需还贷再续新贷;贷款目的是为了生产发展,贷一千万还一千万,短期内企业根本做不到,加之民间借贷越来越困难,短期还贷续贷难度很大;4、不能变相借贷存款提高利率。

银行信贷员离职被要求清收经办的不良贷款合理吗?

什么事都有责权利的对应。银行信贷员放款,就应当对贷款的安全性负责。排除受领导干涉的因素,维护贷款的安全是信贷员的本职工作,信贷员对贷款客户资料的真实性以及客户贷后管理情况的及时性负责,并因此而领取工资和奖金。因此,放款是信贷员的“权”,拿报酬是信贷员的“利”,维护贷款安全是信贷员的“责”。

贷款出现不良,信贷员这时想离职,你说行吗?这相当于惹了事情自己想拔脚跑路,把烂摊子交给别人打理,谁会愿意呢?所以银行要求你清收完后再离职是正常的要求。

当然,这里还需要有一个界定,即“尽职免责”。如果已经尽职,那么你对不良贷款的出现无需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你不应该被要求履行清收责任。

现在有些银行故意刁难想离职的客户经理,未经责任认定程序,就以清收不良作为理由,这就属于不合理的。

总之,要求离职信贷员清收不良是否合理,得看责任认定情况。我是空谷财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客户买基金亏了57万,法院判代销银行全赔,你怎么评论这事?

先介绍下这件事的过程,北京海淀区的王女士2015年6月在建行恩济支行购买了96.6万元的深圳某基金公司中证军工指数型基金,2018年3月,王女士赎回时仅剩38.95万元。期间亏损的57.65万元,随后王女士就起诉了该行,要求其全额赔付这五十多万。

这里特别说明下王女士乃金融审判人员,在提交的证据中,其提交有委托单和通话录音等材料,证据充分,以建行恩济支行风险揭示错配为由,提起的诉讼,结果法院支持原告主张。

对于这件事,我认为不能以偏概全

首先、原告完整的证据链很少见

这个不得不说,原告是金融审判人员,这一身份可能很多人不具备这个条件,而能完整保持委托及通话纪录,这也是大部分投资者无法留心做到的;

其次、建行恩济支行有致命错误行为

原告证据显示,王女士反复强调是想买建行的保本理财产品,而建行恩济支行却销售的是基金公司的指数基金,很明显,建行恩济支行有致命的错误行为;

最后、建行对该基金内部的评级与该指数基金评级不符

建行的该基金产品的风险评级属于“中风险”,而该指数基金在募集说明书上明确指出是“高风险”,建行认为风险等级相同,法院不支持该主张。

总结:一名金融审判员买了建行的理财产品,结果银行向她销售指数型基金,通过专业化的操作,赢得了官司,但该事件具有很大的偶然性,不具备代表性。

如何看待儿子欠债去世后,吉林71岁患癌老人两次被列为老赖?

按照法律规定,儿子的债务一般由儿子负责,父亲是可免责,除非个别债务的款项用在家里费用外,父亲需共同分担,如果是欠债用在儿子自费,儿子死后,将债务推向老人,将老人列入老赖是有所不正确尤其老人已患重病,更不恰当。

贷款不良,会处罚银行客户经理吗?

贷款不良,会处罚银行的客户经理吗?我是银行的职员,我回答这个问题应该比较有点权威的。

一笔贷款出现不良,一般银行是这样处理的:客户经理先催收,摸清不良的真实原因,出点子,想办法进行化解。实在没有办法,超过一定时段(各行的容忍度不一样),只有起诉了,法院判决下来以后,就上报走核销程序,等核销完了以后,才进行追责。追责又分三个层次:

1.一看你和贷款人是否有经济上的瓜葛。说的直白一点,就是有没有腐败行为。比如来往密切,吃吃喝喝,发现苗头第一时间就调整了岗位,然后再细查。要是属于事情大了,就交公检法去处理,问题不大,就按照行规行纪去处理。

2.按照银行的贷款流程一项一项检查,看有没有瑕疵,比如少了哪项环节,或者是哪项环节做得不扎实,贷后管理不到位等等,检查出那一条有问题,就按照规章制度处罚就是了。银行都有完善的制度规定。

3.假如这笔不良贷款,在操作中都是合规的,对业务经理是不用处罚的。银行本身就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对不良贷款还是有一定的容忍度的,不是出现问题必须处罚业务经理。

综上所述,银行的职员,只要你掌握国家的宏观政策,明确哪些是国家支持的产业,哪些是退出的产业,哪些是限制的产业,在贷款程序上一丝不苟进行操作,一般情况下,即便出现不良,也不会追究责任的。

理财产品的亏损,银行是否担责?

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也会存在亏损的可能,而产生的亏损理论上银行是无需担责的!

购买时签订《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我们投资者一般在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除了要先对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级,然后根据不同的风险承受能力来推荐不同的理财产品。最后签订投资合同前,需要先签署《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中会明确告知客户,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投资本金可能会因为市场变动而蒙受重大损失,产生本金和收益不确定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理论上银行无需担责,实际上银行推荐产品时会慎之又慎

  1. 银行的“金字招牌”不容有失。银行最重要的资源就是客户的信任,揽储也好、放贷也罢,没有用户的信任与支持,没有资金的流转,啥也干不了!这就是大银行存款利息低,还能有源源不断的客户,无非就是实力强、招牌大,值的信赖而已!如果是因为推荐了高风险的理财产品,而影响自己的声誉、砸了金字招牌,那才得不偿失呢,银行没那么傻!

  2. 银行为什么会强力推荐定期理财、结构化存款、货币型基金……,这些理财产品的风险足够小,本金基本没有损失的风险(变相保本),收益即使有浮动,但不会引起较大的风险!

我们客户和银行最怕的是,银行工作人员私自代销的理财产品,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飞单业务”。一旦出现问题,银行蒙受名誉损失,我们资金可能会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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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已到农行的支行,去领卡却被告知没有房产证不能领卡,农行是这样规定的吗?

感谢邀请,更感谢楼主的提问。

是这样的楼主,我本人是没有申请过这个农业银行的信用卡。因为农业银行它本身不是喜欢做信用卡,而且他的信用卡本身权益也不是特别多所以我也没有申请他。

但是我在这里很肯定的告诉楼主,如果说。任何一家银行的信用卡?当然不包括这个农业银行了。皮卡了的话,审批通过了的话给你寄卡了的。那么你就差一步去柜台面签,开通了。并没有这样无理的要求,如果说他觉得你这,个人资产,个人信用不够的话,他当初就不应该给你批咯嘛,你说对不对?既然给你批卡了,为什么在面签的时候就提出这样无理的要求呢?

我觉得像这样的流氓银行哦,你不用他的信用卡也罢。直接拒绝。嗯,他如果不给你批啊,不给你开咯,你就拒收了,直接销卡吧,但是你记住。虽然没给你开卡,但已经批下来了一定要打电话销卡不销卡的话,对你也会有一定的影响的。

然后你把枪头对准别的银行,然后申请别的银行的吧,别的银行真没这么流氓,最起码我知道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都是直接拿去面签,只要批卡,绝对可以面签通过的。

最后也祝福楼主在别的银行能顺利申请下,自己心爱的信用卡。来正常消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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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安全保卫尽职免责有哪些?

一是防火,营业场所火灾隐患比较多,防火是很重要的一环;

二是防盗抢,银行金库重地,现金量大,重要单证及贵金属很多,一定要提高防盗抢意识;

三是防假币,银行现金结算吞吐量大,假币出没也很频繁,银行工作人员一定要牢牢把握防假意识;

四是防诈骗,银行资金结算量大,各色诈骗分子也在找机会,银行防诈骗意识一点也不能松懈。其他的安全注意事项还有很多,不一一说了,主要的是以上几点。希望可以帮到你

尽职免责失职追责12字方针出处?

国务院最新发布︱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银行客户经理形成不良贷款怎样尽职免责?

你好!只要做到亲见客户本人,亲见本人签名,亲见证件原件,手续齐全,无任何违规事项,就是尽职免责。希望能够帮助你,请采纳!

中行发公告提示风险怎么算?

中行发公告提示风险,是银行预测客户购买或持有的交易标的如外汇,期货,贵金属等受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的投资存在资金亏损预期的风险提示。银行公告提示风险属于尽职免责的行为,客户应根据银行相应风险提示合理进行交易,避免造成资金损失,当然中行发公告提示风险之后客户未进行相应操作造成的损失属于客户自身行为,银行不负责。